问题
问答题
案情:
某国有公司财务处会计章某,和该处另一出纳会计陆某多次勾结起来涂改购物单,从中贪污公款30万元,二人各分得15万元左右。不久案发,章某、陆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在侦查过程中,检察院曾收集到以下证据:1.被涂改的单据6张,经鉴定,是陆某的笔迹;
2.陆某、章某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
3.章某得款后将赃款存入银行的6张定期存款单;
4.销货单位发票存根。
问题:
上述证据各属于法定证据种类的哪一种
答案
参考答案:该案的证据分别属于:
(1)“被涂改的单据六张”,既是书证又是物证。因为一方面要以涂改的数据来证明案件事实,还要以单据的字迹来证明案件事实。
(2)“经鉴定是陆某的字迹”属于鉴定意见。因为该意见只对被涂改的笔迹是否属于陆某这一事实做出科学判断,符合鉴定意见的范围。
(3)“陆某、章某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是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予以承认的供述,属于被告人供述。
(4)章某得款后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六张定期存款单”和“销货单位发票存根”都属于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