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如何理解本条中规定的“专有部分”、“共有部分”和“共同管理”

答案

参考答案:“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能够明确区分,具有排他性且可独立使用的建筑物部分。“共有部分”是指建筑物专有部分之外的其他部分,以及建筑物的附属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共同管理”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建筑物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共同所为的管理。

名词解释

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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