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李某找到孙某为他开汽车运送一批假烟到邻县去卖,但在运输过程中被工商所查获。工商所依法将假烟和运送假烟的汽车扣押,并罚款1000元,责令于该月15日交清。李某拒绝罚款,与孙某合议将被扣押的汽车偷回。当晚12时许,李某携带斧头等工具与孙某潜进工商所院内,将大门锁砍断,欲驾驶汽车冲出院外。但就在其要打开车门一刹那,值班的工商所工作人员许某大声喝住,从值班室追赶出来,拦住李某
。李某抓起斧头将许某砍伤,与孙某驾驶汽车离去。为了逃脱追捕,孙某将车速调至最大,结果正好金某和赵某路过,赵某为了躲避迎面飞驰而来的汽车将另一行人冯某碰倒,导致其骨盆破裂和小腿粉碎性骨折 (后变成终生残疾),自己则是大腿骨折。而金某被汽车撞倒在地。孙某欲下去看看,李某拦住他说:“别管了!逃命要紧!”金某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后得知金某是李某的仇人;李某早就在预谋如何杀掉金某。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 96—100题:

若李某被抓获后在被刑事拘留期间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某逃跑,逃跑过程中打伤了监管人员(致其重伤),但最终未逃跑成功。二人构成:

A.破坏监管秩序罪

B.暴动越狱罪

C.脱逃罪

D.脱逃罪和故意伤害罪从一重处罚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考点是脱逃罪。《刑法》第316条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317条第2款规定,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因此,李某偷回或抢回原本属于自己所有的、但被国家机关依法扣押的财物,实际上侵害了公共财产权。因此,首先要肯定的一点是李某和孙某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那么,李某和孙某究竟构成什么罪呢二人起先是以盗窃的故意进行盗窃行为,但盗窃过程中李某对许某实施了暴力,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 263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一种转化犯。因此,李某构成的是抢劫罪。孙某作为共犯,也应依抢劫罪处理。因此,本题答案是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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