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结婚后,甲因车祸成为植物人,甲之母疑乙有婚外情,遂代替甲向法院起诉与乙离婚。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鉴于乙可能有婚外情,甲之母可以甲之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甲乙之离婚诉讼

B.鉴于甲已成为植物人,乙虽为其监护人,但不能代替甲提起离婚诉讼,所以,甲之母可以代替甲提起离婚诉讼

C.若甲之母通过变更监护人之诉而成为甲之监护人,可以代理甲提起离婚诉讼

D.若甲之母通过变更监护人之诉而成为甲之监护人,可以代理甲参加乙提起的离婚诉讼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问题。本题中,甲成为植物人后,依《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应由其配偶乙担任其监护人。监护人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代理其从事包括诉讼行为在内的行为。甲之母不为甲的监护人,不能以甲的监护人的身份从事活动,故A选项错误。甲成为植物人后,乙为其监护人,自然不能代理甲提起与自己的离婚之诉了,但若乙损害甲的利益,甲的其他亲属可以提起变更监护人之诉,从而维护甲的合法利益。故B选项错误。C选项中,虽然甲之母已经为甲的监护人,但由于离婚行为属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为不得代理的行为,故甲之母仍然不能提起离婚诉讼。故C选项错误。但若乙提起离婚诉讼,为了维护甲的利益,甲之母得代理甲参加诉讼,此时,其参加诉讼并非为了代理甲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是在诉讼中维护甲的利益,属于监护人的职责,故 D选项正确。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一项建筑基坑工程的施工,基坑开挖深度12m,基坑南侧距基坑边6m处有一栋6层既有住宅楼。基坑土质状况从地面向下依次为:(1)杂填土0~2m;(2)粉质土2~5m;(3)砂质土5~10m;(4)黏土10~12m。上层滞水水位在地表以下5m(渗透系数为0.5m/d),地表下18m以内无承压水。基坑支护设计采用灌注桩加锚杆。施工前,建设单位为节约投资,指示更改设计,除南侧外其余三面均采用土钉墙支护,1:0.1放坡开挖。基坑在开挖过程中,北侧支护出现变形,但一直没有引起注意,最终导致北侧支护部分坍塌。 事故调查中发现:(1)基坑工程为专业分包,施工总承包单位督促专业分包单位针对深基坑组织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指示基坑分包单位组织了专家论证,定稿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组织实施;(2)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基坑分包单位均未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3)开挖过程中,由于现场场地狭小,同时在基坑顶堆放材料及设置加工场;(4)施工过程中,无有效降水措施,仅采用坑底明排,且时断时续;(5)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对深基坑作业相关人员仅有安全检查记录,无交底记录及培训教育纪录等其他记录资料。总承包单位认为均应由专业分包单位完成。

本工程基坑最小降水深度应为多少?降水宜采用何种方式?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