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公司从B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海边一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出让合同中规定,A房地产公司应至迟于2000年10月20 破土动工,对该土地进行开发。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 A公司于2000年8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2002年12月,A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请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C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用于修建赛马场。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B市政府可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B.有关部门应对A房地产公司征收相应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C.C土地综合开发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赛马场,须取得B市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D.C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赛马场,须征得B市政府同意
参考答案:B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第43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照以上法律规定,选项ACD的表述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本题中,A公司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已满2年,超过有关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形,因此选项B的表述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