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公司20×8年发生的部分交易事项如下:(1)20×8年4月1日,甲公司对9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甲公司认股权证,每人对应的每份期权有权在20×9年2月1日按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1股甲公司股票。授予日股票每股市价10.5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元。甲公司股票20×8年平均市价为10.8元,20×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平均市价为12元。(2)20×8年7月1日,甲公司发行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0万份,每份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5%,利息于每年6月30日支付(第一次支付在20×9年6月30日)。每份债券的面值换5股股票的比例将债权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已知不附转股权的市场利率8%。(3)20×8年9月10日,甲公司以每股6元自公开市场购入100万股乙公司股票,另支付手续费8万元,取得时乙公司已宣告按照每股0.1元发放上年度现金股利。甲公司将取得的乙公司股票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关现金股利已经收到。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每股7.5元。(4)甲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均为1000万股。20×8年1月31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000万股,甲公司20×8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20×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其他资料:(P/A,5%,5)=4.3295; (P/A,8%,5)=3.9927;(P/F,5%,5)=0.7835;(P/F,8%,5)=0.6806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因素影响。要求:
根据资料(1)-(4),确定甲公司20×8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的具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并说明理由;计算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中应列报的本年度和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参考答案:20×8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00+1000=2000(万股) 20×8年的基本每股收益=5000/2000=2.5(元) 增量股每股收益的计算: 认股权证:净利润增加金额0,股数增加=9×20-(9×20)×10/12=30(万元),增量股每股收益=0,具有稀释性; 可转换公司债券:净利润增加额=352.09(万元),股数增加=100×100/(100/5)=500(万股);增量股每股收益=352.09/(500×6/12)=1.4(元),具有稀释性,且其稀释性小于认股权证; 考虑认股权证后的稀释每股收益=5000/(2000+30×9/12)=2.47(元); 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的稀释每股收益=(5000+352.09)/(2000+30×9/12+500×6/12)=2.36(元);因此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需要考虑这两个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2.36(元) 20×7年重新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4000/(1000+1000)=2(元) 20×7年度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