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9年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为300万元,实际发生三项经费55万元,其中福利费本期实际发生35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为7.5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2.5万元,该企业200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2
B.6.5
C.5
D.7.5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福利费扣除限额为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35万元,不要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实际发生7.5万元,按照限额扣除,纳税调增1.5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实际发生12.5万元,按照限额扣除,纳税调增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5=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