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甲母去世后留有房屋三间,甲转卖于他人。甲兄从外地赶回,诉甲至法院要求平分遗产。甲妹闻讯后亦赶回,依甲母遗嘱将房屋全部交给自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参照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若甲兄和甲达成和解,撤出诉讼,则关于本案处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将甲妹作为另案原告,甲兄和甲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B.终结诉讼,告知甲妹另行起诉

C.将甲妹作为本案原告,甲作为本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D.将甲妹作为本案原告,甲作为本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答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160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撒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原告撤诉后,本诉消灭,原诉原被告成为参加之诉的被告,参加之诉作为独立诉讼另行进行。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