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位于A市A区甲加工厂和位于B市A区的乙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由甲方为乙方加工制作2万只包装桶。双方约定由甲位于A市B区的分厂进行加工。合同签订后,甲厂将加工任务交给了位于A市C区的车间完成。乙公司收到包装桶后不久发现其质量存在着严重问题,所装的油料发生了泄漏,污染了位于B市B区仓库内的许多其他货物。乙公司在同甲厂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结合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若乙公司在提起诉讼后与甲厂达成协议,约定由B市B区法院审理此案,则受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将案件移送给B市B区法院

B.驳回乙公司的起诉,告知其另行提起诉讼

C.继续进行审理

D.将案件报送受理法院和B市B区法院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23条以及第24条,管辖协议应当在诉讼前达成,并且协议管辖选择的管辖地必须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者是标的物所在地中的一个。本案中B市B区不属于这五个地点的范畴,并且该管辖协议是在诉讼后达成的,因此并没有效力。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除了C项外,其他选项都是错误的。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