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审计部门在对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下列情况:
(1)用限额领料单代替记账凭证。
(2)该企业出纳人员兼任应付账款账目的登记工作。
(3)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财务部将800万元汇至某证券公司用于股票投资。
(4)将超过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69500元计入管理费用。
请指出以上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1)限额领料单具备了记账凭证的基本要素,所以可以用限额领料单代替记账凭证,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而该企业出纳人员兼任了应付账款账目的登记工作,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3)该经济事项属于企业内部资金使用问题,不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所规范的内容,企业这么做,是完全可以的。
(4)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作为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