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为一精神病人,乙为甲的监护人,乙的下列行为哪些为合法行使监护职责的行为( )

A.为防止甲外出惹事,将甲的双脚戴上脚镣的行为

B.对甲未患精神病时赠与给他人的财产予以撤销的行为

C.对丙所欠甲的债务以自己的名义请求返还的行为

D.对甲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的行为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监护人的职责问题。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管理和教育的职责,但管理和教育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习惯。将甲的双脚戴上脚镣,违反了管理和教育的本质,是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故A选项错误。监护人对被监护执的财产负有保护和管理的职责,但甲未患精神病时所实施的赠与行为为有效民事行为,监护人无权予以撤销。故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监护人履行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职责,无论是诉讼行为还是非诉行为,应以被监护人的名义进行,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故C选项错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予以修缮等改良行为,为合法行使监护职责的行为,做D选项正确。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