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家用电器修理厂会计核算健全,2009年营业额120万元,但一直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2010年5月,该厂提供修理劳务并收取修理费价税合计23.4万元;购进的料件、电力等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增值税税款合计2万元。该修理厂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0.68
B.1.32
C.1.40
D.3.40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的规定,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纳增值税=23.4÷(1+17%)×17%=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