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一份土地估价技术报告的剩余法测算说明部分(标注“略”的为正常内容)。请阅读后指出下面技术报告中的错误。
估价对象为一宗10000m2的“七通一平”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间为2006年3月1日,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5。根据规划拟建一幢商业、住宅综合楼,钢筋混凝土结构,共18层;其中1~3层主要为商业用途,建筑面积9000m2(含独立使用的车棚300m2),其余建筑面积均为商品住宅。该区域公布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重置价格1500元/m2。工程自2006年9月1日开工,预计2008年9月1日建成。现需估价2006年9月1日的土地交易价格。有关资料如下。
(一)房地产转让中卖方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等为售价的5.5%,买方需要缴纳的契税等相关税费为售价的4%。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100元/m2,专业及管理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8%。
(三)商业用房建成半年后可全部用于出租,出租空置率及租金损失率共为10%。按建筑面积计月租赁收入会稳定在50元/m2,运营费用率为24%。
(四)商品住宅建成半年时可售出30%,平均价格为2700元/m2,建成一年时可售出60%,平均价格为2800元/m2;剩余的10%会在建成一年半后售出,平均价格为2900元/m2,广告宣传和销售代理费等销售费用为售价的3.5%。
(五)房地产报酬率为8%,折现率为12%,贷款年利率为6%,销售利润率为20%,估价测算如下(节选)。
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测算估价对象于2006年9月1日的土地公开市场价值。
1.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总价值
总建筑面积=10000×5=50000(m2)
住宅总面积=50000-9000=41000(m2)
(1)商铺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总价值
每平方米商铺的有效毛收入一月租赁收入×12×(1-空置等租金损失率)=50×12×(1-10%)=540(元/m2)
每平方米商铺的净收益=有效毛收入×(1-运营费用率)=540×(1-24%)=410.40(元/m2)
商铺开发完成后的单价=410.40/8%/6×[1-1/(1+8%)47]×1/(1+8%)2.5=4118.45(元/m2)
商铺开发完成后的总价=4118.45×9000=3706.61(万元)
(2)住宅开发完成后的总价值。
住宅开发完成后的总价值=41000×[30%×2700/(1+12%)2.5+60%×2800/(1+12%)3+10%×2900/(1+12%)3.5]=8204.06(万元)
(3)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总价值=3706.61+8204.06=11910.67(万元)
2.扣除项目
(1)建安工程费用。
建安工程费用=50000×1100/(1+12%)=4910.71(万元)
(2)专业及管理费用。
专业及管理费用=4910.71×8%=392.86(万元)
(3)销售费用和销售税费总额。
11910.67×(3.5%+5.5%)=1071.96(万元)
(4)销售利润。
11910.67×20%=2382.13(万元)
(5)买方购买该宗熟地应负担的税费。
V×4%=0.04V
3.总地价
V=11910.67-4910.71-392.86-1071.96-2382.13-0.04V
V=3031.74(万元)
参考答案:存在的错误如下。
1.商铺开发完成后的单价公式中折现率错,应为12%。
410.4/8%×[1-1/(1+8%)47]×1/(1+12%)×25=3760.52(元/m2)
2.商铺开发后的总价值计算时,应扣除300m2独立车棚的面积。
商铺开发完成后的总价值:4118.45×8700=3583105(万元)
3.在计算2006年9月1目总地价的扣除项目中,不应包括销售利润。
V=11910.67-4910.71-392.86-1071.96-0.04
V=532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