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直接对外出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168万元,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消费税2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商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02.4
B.168
C.180
D.200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收回后用于直接对外出售的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过程中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委托加工商品的入账价值=168+12+20=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