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38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所示(时间单位:周),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增加的赶工费见下表,其中H、L分别为施工临时道路的路面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可缩短的时间(周) 2 1 1 1 2 1 1 0 2 1 1 0 1 3
增加的赶工费(万元/周) 6.0 0.7 1.2 1.1 1.8 0.5 0.4 - 3.0 2.0 1.0 - 0.8 1.5

在第13天,施工单位书面通知现场工程师、业主,由于工作需要,现任项目经理需在第18天工作施工完后离任,到新的岗位,并书面提交给新的项目经理相关情况。施工单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施工单位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选择题
完形填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