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霞、李丽、陈露、邓强和王硕一起坐火车去旅游。他们正好坐在同一车厢相对两排的五个座位上,每人各坐一个位置。第一排的座位按顺序分别记作1号和2号,第2排的座位按顺序记为3,4,5号。座位1和座位3直接相对,座位2和座位4直接相对。座位5不和上述任何座位直接相对。李丽坐在4号位置;陈露所坐的位置不与李丽相邻,也不与邓强相邻(相邻是指同一排上紧挨着);张霞不坐在与陈露直接相对的位置上。
根据以上信息,张霞所坐位置有多少种可能的选择

A.5种
B.4种
C.3种
D.2种
E.1种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按照已知条件画出相应图表如下。陈露可以坐在座位1上,这时候,张霞可在座位2和5;陈露也可以坐在座位2上,这时候张霞可以坐在座位1和3上。这样,张霞的位置有四种可能。

3 4李丽 5
1(陈露) 2(陈露)

选择题
问答题

宏伟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宏伟公司)在某市郊区购买到一块土地使用权用于写字楼开发,宏伟公司为了融资需要,于2009年5月以该土地使用权抵押,向该市农业银行借款2000万,该块土地经评估为2200万元,双方在登记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在登记时,注明抵押期限为2年。2011年1月,宏伟公司在该土地上建造了一栋写字楼,宏伟公司又以该楼向该市建设银行借款6000万元,该楼经评估为8000万元,在设定抵押时,农业银行对该楼的基地已设定抵押感到不安,但发现该楼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期限为2年,因此也就愿意接受以该楼作抵押,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2011年3月,因宏伟公司拖欠他人债务,被数个债权人起诉,要求执行该写字楼。2011年4月,农业银行申请法院实现其抵押权。2011年5月,建设银行也要求优先受偿。2011年6月,该楼被拍卖,但对该楼拍卖的价款如何分配,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本案中的两个抵押合同都是无效的,因为这两个合同都违反了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不可分别抵押的强制性规定。第二种观点认为,抵押人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他人以后,由于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不可分离性,意味着他已经将土地之上的房屋抵押给他人,如果以后再将地上建筑物抵押给他人,则此种抵押应属无效。所以在本案中,第一个抵押合同是有效的,而第二个抵押合同是无效的。第三种观点认为,两个抵押都是有效的,毕竟在本案中,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以及登记是合法的。不过应当将两项抵押视为一物二押,即将土地、房屋视为一个整体,共同抵押给两个债权人,因为按照《担保法》第35条可以设置多重抵押,只是应当考虑在抵押权实现时,登记在先的优先受偿,剩余的财产归登记在后的抵押权人。
问: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的规定,结合民法理论,谈谈你对本案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