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向乙借了人民币8000元,言明半年归还,并向乙写了一张借据。甲到期无钱可还,经乙同意,用自己的一辆摩托车相抵,甲要回借据并撕掉,当时丙也在场。后乙不慎将摩托车撞坏,又要求甲还钱,甲不理,乙便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了一张借据。法院受理后,通知甲应诉答辩,甲辩称双方借款关系已抵销,丙能作证,且乙提供的借据是伪造的。经过鉴定,借据是假的。法院据此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本案中无哪种证据()
A.书证
B.物证
C.证人证言
D.鉴定结论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 书证; (二) 物证; (三) 视听资料; (四) 证人证言; (五) 当事人的陈述; (六) 鉴定结论; (七) 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基本理论可知证据的属性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而B项中的借据不具有真实性,故其应被排除在本案的证据之外。同时结合民事证据基本理论,可得出本案中的证据种类有书证、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