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资料四】 2010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10月6日。4月14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9月8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贴现,该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异地的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发出委托收款,P银行于收到委托收款的次日通知甲公司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一直未发货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6—10小题。
关于该汇票付款责任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未发货,甲公司可以拒绝付款
B.乙公司应当对Q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C.Q银行是善意持票人,甲公司不得拒绝付款
D.Q银行遭拒付后,可从丙公司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答案
参考答案:C,D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但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若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选项A的表述错误,选项C的表述正确。甲公司作为承兑人是汇票主债务人,应当对Q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