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杨某于20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杨某,要求杨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杨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杨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杨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3年1月届满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A项判断因个人独资企业解散而甲公司的债权消灭是错误的;D选项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因此,甲公司可以向杨某主张清偿债务时间为自2001年1月企业解散之后的5年内。C、D选项说法都错误。

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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