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麦(男)与程黎芳(女)结婚半年,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直至打架、分居。程黎芳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某县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并在判决中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割处理,夏、程二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上诉。两个月后,程黎芳想起自己的一件祖传玉器被夏麦占有,该玉器系程黎芳结婚后其父所赠,后来程黎芳给了夏麦。程黎芳在诉讼过程中未提及玉器之事,法院判决也未涉及此物。程黎芳如想要回玉器,可以:
A.上诉
B.申诉
C.申请再审
D.另行起诉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离婚案件诉讼程序
本题中夏、程二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A选项首先应排除。根据《民诉意见》第209条,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即使当事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结果也是被告知另行起诉,因此,正确的选项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