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填空题

设幂级数

anxn的收敛半径为3,则幂级数

nan(x-1)n+1州的收敛区间为______.

答案

参考答案:(-2,4)

解析: 考察两幂级数的关系.令t=x-1,则


由于逐项求导后的幂级数与原级数有相同的收敛半径,且

anxn的收敛半径为3,所以

(antn)’的收敛半径为3,从而t2

(antn)’=

antn+1的收敛半径为3.收敛区间为(-3,3).回到原级数

nan(x-1)n+1,它的收敛区间为-3<x-1<3,即(-2,4).
请看下面的解法:


所以

的收敛半径为3,从而

的收敛半径R=3,得到了同样的结果.
若作为论证题,上面的证明是错误的,我们知道,对于

,若

,则它的收敛半径是

.但是若只知它的收敛半径为

.因为

可以不存在(对于缺项幂级数就是这种情形).
但是,上面的讨论对于选择题成填空题也有可取之处,它是在加强了条件(设

存在,原题无此假设)的情形下得出了正确的结果,因而可以选上或填上正确答案.

综合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787年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总统有权提名任命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经过审查可以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可以宣布总统或政府行为违宪。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以防止专制的出现,这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

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法律上说总统由选举人团于选举年12月“间接选举”产生,但选举人投票意向由选民事先决定,绝大多数州和首都实行“胜者全得”制度。

——摘编自人教版《历史必修一》等

材料二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约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终身制可以保证法官不受来自行政机构的压力,确保司法不偏不倚,当政府成为诉讼一方当事人时,法官也不用违背法律与良心作出有利于政府的裁决。

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因此,虽然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是由参议院提名及同意,总统任命的,但一旦这些被提名人当上终身制的法官,他们就无需再服从其原先的政党、总统、参议院的意志来审判。

——摘编自庄崴《论美国宪法的特点》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总统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并予以说明。

(2)根据材料,指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与美国总统的不同之处。

问答题

某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得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了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12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业主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 开标后发现: (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元,为最低投标价,经评审后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2)B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3)C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 负责人的印章; (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F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故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经过标书评审,A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A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经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压缩工期,降价3%。 问题1.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分析A、B、C、D、召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4.该项目施工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合同价格应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