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著名画家之妻某甲,拟将丈夫未分割遗产中之3幅作品(均系文物)付诸拍卖。考虑到某拍卖行注册资本980万元人民币,实力较强,且知名度较高,遂与其订立了委托拍卖合同。但画家之子某乙得知后不同意,并提起诉讼,状告甲及拍卖行。
问:怎样处理本案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委托拍卖合同无效。理由如下:
(1)甲、乙二人为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包括3幅画在内的遗产属二人共同共有,母子享有平等的所有权。甲事先未取得乙的同意,事后亦未被乙所追认,单方处分遗产,侵害了乙对作品的所有权。
(2)拍卖行未对拍卖标的的权属进行审查,是怠于自己义务的履行,构成了对乙所有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3)委托拍卖合同侵害了乙的合法权益,应为无效民事行为。
(4)拍卖行注册资本未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具备拍卖文物的主体资格,委托拍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