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刘实(男)与孙艺(女)于1992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为琐事争吵。1996年5月刘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孙艺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人民法院通知孙艺答辩后,孙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第二日即提交了答辩状,并要求人民法院马上审理以尽早结束其不幸婚姻,则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方法为:

A.待答辩期届满,再开庭审理

B.应当在答辩期满前开庭审理

C.可以在答辩期满前开庭审理

D.在答辩期满前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待答辩期满开庭审理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民诉法第113条规定的答辩期间目的在于保障被告有行使答辩权的必要时间,在被告已答辩完成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被告的要求在答辩期前开庭审理时应是允许的。

解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