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分包给某基础工程公司。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监理规划和具体工作如下:
1.该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及有关专业验收规范进行。
2.施工中,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验收。
3.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了验收。
4.建筑电气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有关人员进行了验收。
5.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报送了工程竣工报验单。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并由各方签署了工程竣工报告。
问题
以上各条做法是否妥当,如不妥,请指出不妥之处并改正。
参考答案:规划和具体工作的妥当与否的判断:
第1条妥当。
第2条分项工程的质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不妥。应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第3条有2处不妥:
(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不妥,应由分包单位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
(2)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
第4条妥当。
第5条的判定如下:
(1)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不妥,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检查评定;
(2)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竣工报验单不妥,应向监理单位报送;
(3)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妥当;
(4)由各方签署工程竣工报告不妥,应为签署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