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人类语言采用声音作为手段,而不采用手势或图画,也不是偶然的。人类的视觉最发达,可是语言诉之于听觉。这是因为一切倚赖视觉的手段,要发挥作用,离不开光线,夜里不成,黑暗的地方或者有障碍物的地方也不成,声音则白天黑夜都可以发挥作用,也不容易受阻碍。手势之类,距离大了看不清,声音的有效距离大得多。打手势或者画画儿要用手,手就不能同时做别的事,说话用嘴,可以一边儿说话,一边儿劳动。论快慢,打手势赶不上说话,画画儿更赶不上。声音唯一不如形象的地方在于缺乏稳定性和持久性,但在原始社会的实际情况下,这方面的要求是次要的,是可以用图形来补充的。总之,正是由于采用了嘴里的声音作为手段,人类语言才得到前程万里的发展。

这段文字说明的顺序是()。

A.从概括到具体的逻辑顺序

B.从整体到部分的逻辑顺序

C.从现象到本质的逻辑顺序

D.从主要到次要的逻辑顺序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题应结合上题来分析。此文的第一层是概述,第二层是具体地分说理由,第三层归纳总结,可见整体逻辑关系是“从概括到具体的逻辑顺序”

问答题

2011年10月,国外甲公司拟购买国内乙国有企业位于市区的一座办公大楼,甲公司以该资产作为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公司。
合营企业合同的主要内容有:总投资额50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双方可在合营企业成立后以合营企业的名义贷款200万美元作为各自的出资。甲方还以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取得的人民币出资500万元。董事长由外方委派,副董事长可由外方委派,也可由中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为7人,有关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需经2/3以上董事同意才可通过。甲公司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买价。
2012年2月,丙公司从丁公司购买一台机械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150万元。依据双方约定,2012年5月28日,丙公司向丁公司支付定金人民币30万元;丁公司于7月8日交货,丙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余款。
2012年5月28日,丙公司向丁公司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的转账支票。6月10日,丁公司向付款人Y提示付款,付款人Y拒绝付款。丁公司在遭拒绝付款后,遂向丙公司要求重新出票,在丙公司重新出票后,丁公司方获付款。
2012年7月8日,丁公司按时交货。7月12日.丙公司将从戊公司背书受让的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的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7月15日,丙公司发现丁公司交付的该设备为伪劣产品,7月18日,丙公司将该设备退还了丁公司,同时要求丁公司返还货款及承担担保责任;丁公司同意退还货款,但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合营企业合同是否有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