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出口商委托一多式联运经营人作为货运代理,将一批半成品的服装经孟买转运至印度的新德里。货物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其货运站装入2个集装箱,且签发了清洁提单。集装箱经海路从上海运至孟买,再由铁路运至新德里。在孟买卸船时发现其中1个集装箱外表损坏。多式联运经营人在该地的代理将此情况于铁路运输前通知铁路承运人。当集装箱在新德里开启后发现,外表损坏的集装箱所装货物严重受损;另一箱虽然外表完好、铅封也完好无损,但内装物也已受损。上海出口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其损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2箱货损是否负责为什么
参考答案:多式联运经营人均应对2箱货损负责。因为按照我国的《海商法》对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的规定,实行的是“网状责任制”,即由签发多式联运单证的人对全程负责,并按照该货损的实际运输区段的责任限制予以赔偿。本例中,联运清洁提单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而且货物也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其货运站装入集装箱的,说明货物质量本身没有问题,因此,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对箱内货物不是由于商品自身包装和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污损和灭失负责。对于外表损坏的集装箱货物的赔偿,应该按照《海牙规则》的责任限制规定进行赔偿;对于外表完好的集装箱货物的赔偿,应该查明造成货物损坏的运输段,按照该运输区段的责任限制规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