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为1000万元时
C.监事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董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
参考答案:A, D, E
解析:
(1)选项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低于法定最低人数5人,属于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A当选;
(2)选项B:公司未弥补亏损1000万尚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5000×1/3=1667万元),不符合临时会议召开的情形;
(3)选项C应为监事会提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