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挂靠天马供销公司的个体工商户齐天明以天马供销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1998年8月齐天明参加丹阳市经贸委组织的辽东贸易洽谈会,因其未带天马供销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便借用兴华百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津达玩具厂签订了一份购买1000辆玩具车的购销合同。此后,齐天明以天马供销公司的名义向津达玩具公司电汇了2万元定金,津达玩具厂如期交货。后齐天明未付清津达玩具厂的货款8万元。根据上述情况,津达玩具厂可以谁为被告起诉

A.兴华百货公司

B.丹阳市经贸委

C.个体工商户齐天明

D.天马供销公司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43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根据《民诉意见》第52条的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所以答案应当有个体工商户齐天明、齐天明挂靠的天马供销公司、向齐天明出借公章的兴华百货公司,依次为C、D、A。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