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海龙公司从太平洋公司购买其生产电子元件若干,后又销售给西门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在装配过程中,西门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遂暂时停止向海龙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海龙公司进行赔偿。而海龙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其生产,而且在包装运输过程中,也不至于造成损坏,因此质量问题应当由太平洋公司负责,因此海龙公司拒绝了西门公司的赔偿请求,并且要求西门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鉴于此种情况,西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人民法院追加太平洋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海龙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西门公司支付货款。在本案中,太平洋公司可以()。

A.认为受理西门公司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此提出管辖权异议

B.认为海龙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申请撤回反诉

C.法院判决海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认为判决有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

D.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认为法院判决正确而自动执行法院的判决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太平洋公司在本题中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因此根据《民诉意见》第66条的规定,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只能在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执行法院判决。

选择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 最终,某施工单位中标,业主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在该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为加快工程进度,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针对混凝土楼板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