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参考答案: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1)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
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就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
第二,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社会关系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也有些是不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
第三,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的具体贯彻。人们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由此而发生特定的法律上的联系,这既是一种法律关系,也是法律规范的实现状态。
第四,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的)关系。这是它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
(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
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正在于它体现国家的意志。这是因为,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有目的、有意识地建立的。所以,法律关系像法律规范一样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在这个意义上,破坏了法律关系,其实也违背了国家意志。
此外,特定法律主体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实现也有一定的作用。尽管某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一定以各方合意为前提,其实现却离不开主体各方的意志行为。在法律关系产生和实现的过程中,国家意志和具体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都具有重要作用,国家意志是主导的,而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又是实现法律关系要求所必需的,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关系本身是一种意志关系,但不能因此否认它的客观性。这表现为:首先,法律关系归根到底根源于社会经济关系,反映一定经济关系的要求。其次,法律关系是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在受经济关系制约的同时,也受其他社会关系的制约,反映一定社会关系的性质、内容和发展规律。再次,法律关系一经形成,就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存在,并对社会关系产生影响。
(3)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规则)“行为模式”(即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在事实社会关系中的体现。
法律规范的内容实际上就是关于主体权利义务的一般规定,但这时的权利和义务还是抽象的、应然的,是一种可能性,有了法律规定并不等于具体主体之间已经形成了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具备了规范中“假定”部分要求的条件或事实,规范的规定才能转化为主体之间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具体的、现实的,是法律规范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体现。没有特定法律关系主体的实际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就不可能有法律关系的存在。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主体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如社团组织内部的关系往往没有权利和义务的明确区分)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