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茶叶超市系小规模纳税人,2010年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75万元,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自行申报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78万元,2011年2月份税务机关对该纳税人进行纳税稽查,发现该公司2009年5月隐瞒销售收入5万元,该公司在2011年2月申报了该项收入的销售额,补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为此2011年3月份税务机关要求该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否则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
该纳税人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请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该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其中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上述商业企业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加上查补的销售额合计超过了80万元,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