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1月企业欲将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小轿车一辆对外转让。已知该汽车原值20万元,已提折旧5万元,预计发生转让费用1万元。该企业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企业财务人员前往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拟有四种方案,分别为:方案一,按20万元出售;方案二,按20.5万元出售;方案三,按19.99万元出售;方案四,按20.1万元出售。
要求:作为注册税务师,请帮助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筹划,以企业所得税前收益多少标准判断筛选最佳方案。
参考答案:方案一,按原值出售,不需缴纳增值税
所得税前净收益=(200000-150000-10000)元=40000元
方案二,按高于原值价格20.5万元出售,则需纳税
应纳增值税=[205000÷(1+4%)×4%×(1-50%)]元=3942.3元
应纳城建税=(3942.3×7%)元=275.%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3942.3×3%)元=118.27元
所得税前净收益=(205000-150000-10000-3942.3-275.96-118.27)元
=40663.47元
方案三,按低于原值价格19.99万元出售,不纳税
所得税前净收益=(199900-150000-10000)元=39900元
方案四,按高于原值价格20.1万元出售,需纳税
应纳增值税=[201000÷(1+4%)×4%×(1-50%)]元=3865.38元
应纳城建税=(3865.38×7%)元=270.58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3865.38×3%)元=115.96元
所得税前净收益=(201000-150000-10000-3865.38-270.58-115.96)元
=36748.08元
综上可见,方案二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