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某生产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主要生产甲产品,甲产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800元,不含税售价为每件 1000元。该企业原材料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核定企业销售税金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所得税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税率为33%。企业2002年度销售收入净额为2000万元,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全年缴纳所得税33万元。该企业已按账簿资料计提了各种税金和附加,“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年末无余额,应纳税所得额无调整项目。2003年4月,该企业委托某注册税务师对本企业2002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取得如下资料:
1.“财务费用”账户列支周转用银行借款利息支出50000元,在建工程项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120000元,该项工程尚未完工。
2.投资收益45万元,其中:20万元为在A国的所得,已在A国缴纳所得税6万元; 10万元为B国所得,已在B国缴纳所得税5万元。
3.“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有税收罚款1万元。
4.成本费用中列支工资200万元,并按该工资额计提了三项费用。企业2000年度职工人数为300人,该企业实行计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800元。
5.企业1月10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外购材料,取得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 10000元,发生运费10000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800元,保险费100元,装卸费1000元。原材料已入库。经查该批原材料尚未领用。
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854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53
贷:银行存款 10000
借:原材料 93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0
贷:银行存款 1000
6.该企业2月5日转让一项商标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0元,已知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
余值为20000元。
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资本公积 20000
7.该企业3月6日销售一批产品,取得销售收入100000元,税金17000元,同时收取运费 10000元。
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27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营业外收入10000
8.5月8日,将本企业产品100件用于职工福利。
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80000
贷:产成品 80000
9.企业固定资产盘盈一台。
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100000
贷:累计折旧 50000
待处理财产损溢 50000
后面所附清单上注明该项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为100000元,五成新。经领导批准后。
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0000
贷:资本公积50000
10.10月20日,由于仓库人员失职,购进的作原材料用的免税农产品被盗,已知其账面成本为8700元。
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8700
贷:原材料 870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计算企业应补(退)税款,并作出正确的账务调整。要求写出计算过程,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
参考答案:(二)
1.在建工程的借款利息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之中。
账务调整为
借:在建工程 120000
贷:财务费用 120000
借:财务费用 12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0000
2.从境外分回利润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000(60000+50000)元。
3.税收罚款不得在税前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元。
4.工资及三项费用未超标,可以在税前列支。
5.取得普通发票购进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在计算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其计
税依据不包括保险费和装卸费。
可计提的进项税额为:(800×7%)元=56元
企业多计提进项税额为:(1453+70)-56]元=1467元。
账务调整为
借:原材料 1467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467
6.无形资产转让应计算缴纳营业税。
账务调整为
借:资本公积 2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000
借:其他业务收入 2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
贷:其他业务支出 1000
或: 借:资本公积 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000
营业外收入 19000
借:营业外收入 19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9000
7.运费收入为混合销售收入,应计算销项税额。
账务调整为 借:营业外收入 1453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53
贷:营业外收 1453
8.企业自产自用行为应视同销售,计算应纳增值税。
账务调整为
借:应付福利费 17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9.企业固定资产盘盈应记人营业外收入。
账务调整为
借:资本公积 500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00
借:营业外收入 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10.被盗产成品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其进项不得进行抵扣。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700÷(1-13%)×13%]元=1300元。
账务调整为
借:其他应收款 10000
贷:营业外支出 87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
借:营业外支出 87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700
11.境外所得应补税款的计算: A国的抵扣限额:[(200000+60000)×33%]元=85800元 A国已纳税款60000元,只能抵扣60000元。 B国的抵扣限额:[(100000+50000)×33%]元=49500元 B国已纳税款50000元,只能抵扣49500元。
12.应补缴增值税:[1453+17000+1300+1467]元=2122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122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1220
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21220+1000)×7%]元=1555.4元
应补缴教育费附加为:[(21220+1000)×3%]元=666.6元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22
其他业务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100
应付福利费 1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555.4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666.6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22
贷: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22
其他业务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100
13.应纳所得税:
[(1000000+110000+120000+10000+ 20000 +20000+50000+8700-1000-1453-522)×33%-60000-49500]元=331289.25元
应补缴所得税=(331289.25-330000)元=1289.25元
借:所得税 1289.2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289.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89.25
贷:所得税 12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