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农民田某于2001年去国外打工时在途中遇海难失踪,从此杳无音讯。2006年其妻胡某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田某死亡,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宣告田某死亡。由于年幼的女儿田燕身体一直不好,家中又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给田燕治疗,2007年胡某将田燕送给膝下无子的邻村姚某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手续。2008年,失踪多年的田某突然返回,法院随即撤销了对田某的死亡宣告。田某要求与胡某恢复夫妻关系,并提出田燕的收养未征得他的同意,违反我国《收养法》,是无效的,要求撤销收养合同。姚某与胡某都不同意,田某诉至法院。
问:

田燕的送养是否有效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因为在此期间其配偶是子女现实的唯一的法定监护人,送养只能由其配偶决定。所以本案中,田燕的送养是合法有效的,田某不得要求撤销收养。

综合题

(10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我国极大多数农民都经营着细小的个体经济,我们把我们拟定的 * * 主义社会纲领中可以实现的东西先建立起来,这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广大农民的常规,……我们原来打算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 * * 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

——《列宁选集》

材料二 1933年5月12日,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一部《农业调整法》。该法案采取的主要策

略是“限额耕种”,农户自愿与政府签订市场协议,凡是根据政府“按户分配耕地面积计划”,“自愿”减少耕地、限制产量的农户都可以得到政府的津贴。……当时实行《农业调整法》时,引起了美国民众的强烈抗议,那些正在债务中挣扎的农场主们也不明白为何要控制种植,他们对农业调整议案也抱有戒心。

——《政府对农业的“哺育”——浅析罗斯福新政的农业政策》

材料三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我们改革经济体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这种改革,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的进行,只应该促进而绝不能损害社会的安定、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国家财力的增强。

——选自《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我们犯了错误”指的是什么?为纠正这一错误,采取了什么措施?(2分)

(2)依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国会通过《农业调整法》的背景是什么?针对民众的“抗议”和“戒心”,你如何理解“限额耕种”的积极作用?(4分)

(3)依据材料三从产生的原因和结果两方面分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正确性。(4分)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