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四人分别出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和40万元成立东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汽车销售业务,其中丁以其所有的房产作为出资。公司成立后运营期间,戊以现金5万元入股,并被公司聘为总经理。一次,法院在对公司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中查明丁的房产仅值20万元。戊任职期间,未经股东会同意,代理长城公司从外地采购6辆汽车并将其销售给远见公司。后来由于经营不善,东方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已经丧失偿债能力。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一审普通程序中,法庭调查顺序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视听资料;

B.证人作证出示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

C.当事人陈述宣读勘验笔录宣读鉴定结论

D.证人作证宣读鉴定结论出示视听资料

答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42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A项表述正确,不当选;当事人陈述应当在证人作证之前,B项表述不正确,当选;宣读勘验笔录应当在法庭调查的最后环节,C项表述错误,当选;出示视听资料应在宣读鉴定结论之前,D项表述错误,当选。

填空题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