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制药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3 000万元,生产职工年均2 000人。 2005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公司坐落在某市区,全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共计140 000平方米,其中:公司办的职工子弟学校占地10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4000平方米、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占地6000平方米、职工宿舍占地40 000平方米、生产经营场所占地80 000平方米;
(2)公司上年末结转到本年度的固定资产原值共计5 2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3 200万元,机器设备原值2000万元。签订租赁合同1份,7月1日将房产原值200万元的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出租期限2年,共计租金48万元。签订合同时预收半年租金12万元,其余的在租用期的当月收取;
(3)年初向各医药销售公司签订销售合同20份,记载销售金额为9 000万元。本年实际实现不含税销售额9 0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46.8万元;购进制药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购货金额2 400万元、进项税额408万元;支付购货的运输费5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3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4)应扣除的销售产品成本6 0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1 200万元,其中:含广告宣传费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320万元,其中:1月1日向关联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借款2 000万元,借期1年,支付利息费用10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的年利息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 960万元(不包括有关税金),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4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用80万元 (2000年公司发生新产品开发费用60万元);全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 300万元,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取得了工会相关票据;
(5)8月发生意外事故,经税务机关核定库存原材料损失50万元,10月取得了保险公司赔款10万元;9月8日通过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8万元,10月1日直接给某老年服务机构捐款5万元。
(提示:该公司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单位税额为2元;房产税计算余值时的允许扣除比例为25%;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计算甲制药公司2005年应缴纳的各种税款及教育费附加。
参考答案:(1)该公司2005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2×(140 000-10 000-4 000)=25.2(万元)
(2)该公司2005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从价计征房产应纳税额=(3 200-200)×(1-25%)×1.2%+200×(1-25%)× 1.2%×50%=27.9(万元)
从价计征房产应纳税额=48/4×12%=1.44(万元)
房产税合计=27.9+1.44=29.34(万元)
(3)该公司2005年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为:出租房产合同贴花额=48×0.1%=0.05(万元)
销售合同贴花额=9 000×0.03%=2.7(万元)
印花税合计=0.05+2.7=2.75(万元)
(4)该公司2005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售额=9000+46.8/(1+17%)=9 040(万元)
①确定销项税=9 040×17%=1 536.8(万元)
②确定可抵扣的进项税=408+50×7%-50×17%=403(万元)
③确定增值税税额=1 536.8-403=1 133.8(万元)
(5)该公司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 133.8×(7%+3%)=113.38(万元)
(6)该公司200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①确定企业利润
收入总额=9 000+46.8/(1+17%)+10=9 050(万元)
扣除金额=6 000+1 200+320+960+(25.2+29.34+2.75+113.38)+50+8+5
=8 713.67(万元)
企业利润=9 050-8 713.67=336.33(万元)
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利润+纳税调增金额-纳税调减金额
纳税调增金额=521.38万元
A.广告费
广告费扣除标准:9 050×25%=2 262.5(万元)没有超标
B.利息
利息超标=(2 000-3 000/2)×5%×1=25(万元)
C.业务招待费
当年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9 040×0.3%+3=30.12(万元)
业务招待费超标=40-30.12=9.88(万元)
D.工资
计税工资=2 000×0.08×12=1 920(万元)
工资超标:2 300-1 920=380(万元)
E.三费
三费超标:380×(2%+14%+1.5%)=66.5(万元)
F.捐赠:直接捐赠不得扣除,超标5万元。
纳税调增金额合计:25+9.88+380+66.5+5=486.38(万元)
纳税调减金额:40万元
新产品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为: (80-60)/60=33%,超过10%,可抵扣: 80×50%=4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336.33+486.38-40=782.71(万元)
(7)应纳所得税额=782.71×33%=258.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