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市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600万元,销售越野汽车取得销售收入(含税)8000万元;用价值50万元的2辆越野汽车赞助某汽车拉力赛车队;该厂汽车维修部门领用2辆改装的越野汽车,成本价格30万元。 要求:请计算该厂10月应纳增值税、消费税(该厂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6%)。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销售额=(8000+50)÷(1+17%)+30×(1+6%)÷(1-5%) =6880.34+33.47=6913.81(万元) 应纳增值税=6913.81×17%-600 =575.35(万元) 应纳消费税=6913.81×5%=345.69(万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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