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C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委派了注册会计师甲、乙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甲、乙对应收账款审计采用了积极式函证程序,其中:债务人 W和债务人M回函结果与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不一致;债务人N进行了首次发函后未得到回函。 要求: (1)注册会计师甲、乙针对债务人N未回函情况应采取措施 (2)债务人W和债务人M回函结果与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不—致的原因主要可能有哪些 (3)出现差异时注册会计师应相应实施哪些主要的审计程序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函证应收账款时,如果向某债务单位寄发的首次积极式询证函未能得到回复,注册会计师应寄发第二封询证函,如果仍未能得到回复,应实施必要的替代审计程序,如检查与销售有关的合同、发货凭证等。 (2)应收账款函证结果与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有: ①被审计单位与债务人的入账时间可能不一致; ②被审计单位与债务人一方或双方可能存在记账错误; ③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 (3)在出现差异时,注册会计师应相应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①分析函证结果差异的原因,作进一步核实; ②应当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可能出现的累计错报是多少,为取得对应收账款累计错报更加准确的估计,也可以进一步扩大函证范围; ③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