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部分。项目投资额为5000万元,其中,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15日上午9时整。
(2)接受投标文件的最早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2h。
(3)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h前提出。
(4)投标有效期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共90d。
并规定,建筑工程应由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应由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招标人鼓励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在参加投标的企业中,A、B、C、D、E、F为建筑公司,C、H、J、K为安装公司,L、N、P为装修公司,除了K公司为二级企业外,其余均为一级企业。上述企业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的组成见表3。
表3 各联合体的组成表 | |||||||
联合体编号 | Ⅰ | Ⅱ | Ⅲ | Ⅳ | Ⅴ | Ⅵ | Ⅶ |
联合体组成 | A,L | B,C | D,K | E,H | G,N | F,J,P | E,L |
问题
按联合体的编号,判别各联合体的投标是否有效若无效,说明原因。
参考答案:联合体的投标是否有效的判断及理由。
(1)联合体Ⅰ的投标无效。理由:投标人不得参与统一项目下不同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Ⅰ中的L公司参与了联合体Ⅶ的投标。
(2)联合体Ⅱ的投标有效。
(3)联合体Ⅲ的投标有效。
(4)联合体Ⅳ的投标无效。理由:投标人不得参与统一项目下不同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Ⅳ中的E公司参与了联合体Ⅶ的投标。
(5)联合体Ⅴ的投标无效。理由:联合体中缺少建筑公司,若其中标,主体结构工程必然要分包,而主体工程分包是违法的。
(6)联合体Ⅵ的投标有效。
(7)联合体Ⅶ的投标无效。理由:投标人不得参与统一项目下不同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Ⅶ中的E公司与L公司分别参与了联合体Ⅳ和联合体Ⅰ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