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述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A.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该款中的“强制措施”不包括治安拘留
B.刑法第241条第2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强 * * 罪定罪处罚。”这里的“发生性关系”包括“性交之外的猥亵行为”
C.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中的“犯”是指“犯罪既遂”,该种解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D.刑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规定的“过失犯前款罪的”只包括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故A选项错误。刑法分则区分了强 * * 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故B选项错误。当限制处罚范围的做法意味着限制国家的权力时,往往意味着保障行为人的自由,这是罪刑法定的真义,故C选项错误。
如果刑法的文字表述有错误,在修改前应当阐明真义,进行补正解释。将该款进行补正解释的实质理由在于:(1)根据刑法总则第15条的规定,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结果的才成立犯罪;(2)如果不进行补正解释,意味着过失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定刑与故意实施该行为的法定刑相同,这显然是不合适的,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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