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参议员:琼斯被任命为法官是符合标准的。她在律师委员会的正式评选中获得一致的“合格”票可以证明这一点。那个委员会向参议院的法官任命评议会提出了建议。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是对该参议员认为琼斯非常合格的说法的最好的反驳理由
A.律师委员会的一些成员本身就不称职,没有资格任命执行者。
B.律师委员会并不对所有的执法者的任命都提出建议。
C.律师委员会一致给予合格的条件必须是法官的候选人在经历合适、行为符合道德标准方面达到了严格标准。
D.对于法官的候选人中的95%,律师委员会要么会一致给予“合格”的选票,要么会一致给予“非常合格”的选票。
E.和大部分的律师一样,琼斯也是整个职业团体的一员,最初,就是这个团体提出建议建立了选举委员会。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题干的假设是“在律师委员会的正式评选中获得一致的合格票”说明评价是优秀的,从而证明任命是合适的。D选项说明上述假设是错误,即大部分人都可以获得合格票或者非常合格票,比较起后者,合格票不仅没有说明优秀,反而说明了这一评价结果属于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