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6~80题) 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索还欠款,天龙公司置之不理。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 (2008年案例分析第80题) 如果在第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发现本案一审的审判长是恒大公司代理人甲的近亲属,未进行回避,二审人民法院在程序上正确处理的办法有( )。
A.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C.如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如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