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小燕子从小聪明可爱,深得其外婆陈某的喜爱。小燕子10岁时,有一次在外婆家过暑假,外婆当着小燕子的舅舅对她说:“你好好学习,我给你1万块钱,将来上大学用。”不久后,陈某即到银行以小燕子的名义存了1万块钱,并自行将存单收了起来。小燕子17岁参加高考发挥失常,当年没能考上大学。2个月后,陈某因病去世。在处理其遗物时,大家发现了这张存单。小燕子的两个舅舅提出,小燕子没有考上大学,这笔存款应作为遗产处理。小燕子的母亲则认为这笔钱应当归小燕子所有。关于本案中赠与的性质,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外婆的赠与已经生效

B.外婆的赠与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小燕子考上大学时生效

C.外婆的赠与是附义务的赠与,因未成年人不能独立接受附义务赠与而不能生效

D.外婆的赠与因始终未交付赠与物而不能生效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题考点是赠与的生效时间。《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赠与的生效时间,只是规定了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因此,在理论上,除了《合同法》第188条规定的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合同被认为是实践性合同。本案所涉及的赠与不属于上述特殊性质的赠与,所以本案首先要解决的是赠与财产权利是否已经转移。从本案的情况来看,外婆在表示要赠与小燕子1万块钱后不久,即以小燕子名义到银行存款,虽未交付存单,也应认定该赠与的款项已交付。另外,本题中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该赠与是否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第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该赠与属于附义务的赠与,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小燕子是不能独立接受的。应该看到,外婆虽然言明所赠款项为上大学所用,但是其意思仅在于鼓励小燕子好好学习,并非是以考上大学作为条件的赠与,也不是以考取大学作为义务的赠与。所以,本案中的赠与应该自陈某将1万元钱以小燕子名义存到银行时起生效,只有A项正确。

综合题

(13分)阅读下列材料,完成下列各题

材料一  历代盛行的官营作坊,在明清时期受到冲击。江南城镇附近农户不事农耕,“尽逐绫绸之利”,渐成风尚,城镇中“络玮机杼之声通宵彻夜”的情形亦载于史籍。明万历年间,仅苏州丝织业中受雇于私营机房的职工就有数千人,是官局的两三倍。清初在苏州复置官局,设机800张,织工2330名。至康熙六年(1667)缺机170张,机匠补充困难,而同一时期苏州民机不少于3400张。“家杼轴而户纂组,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相依为命久已。”

——摘自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

材料二  明中后期,徽州“贾人几遍天下”,“不知贸迁”而贫困者受到鄙视。福建各地出产的绸、纱绢、铁、纸张、糖及荔枝,柑橘,”下吴越如流水”。景德镇的陶瓷、湖州的丝绵、漳州的纱绢、松江的棉布、杭州所产金箔及胭脂,行销日本,以至于有“大抵日本所须,皆产自中国”之说。明后期付元初在《论开洋禁书》中说:“西洋”(今泰国、柬埔寨等地)的苏木、胡椒、犀角、象牙,“皆中国所需要”;占有吕宋(今菲律宾)的葡萄牙、西班牙人,“好中国绫缎杂缯”,潮州丝在原产地一斤值白银一两,运送其地则“得价二倍”。直至十九世纪初,中国手工品在东南亚与东亚地区都保持其影响力。         

——摘编自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等

材料三   (明初)市场管理立法初具规模,包括对商品价格的估定、度量衡的规范、牙商(中 间人)的管理、不正当经商行为的处置都有专门的法律条文。

洪武二十年(1397年)中禁人民无得撞出海与外国互市。

一一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明清之际江南手工业发展的特点。(3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明中后期商业发展的特点和影响。(6分)

(3)材料三反映了明初法律的哪些内容? (2分〉这些法律对当时的社会经济有何影响? (2分〉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