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生产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 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 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 “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50万元; (4) “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 “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
不得从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 )。
A.50000元
B.100000元
C.150000元
D.200000元
答案
参考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