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判断题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未完成股改的股票,规定其涨跌幅比例为10%。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7年1月8日起对未完成股改的股票(即S股)实施特别的差异化、制度化安排,将其涨跌幅比例统一调整为5%,同时要求该类股票实行与ST、*ST股票相同的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