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某个体工商户甲与乙在2001年5月3日签订买卖货物合同,并以其小汽车作抵押。后来到了10月份,由于甲经营不善,亏损很大,乙要求通过拍卖小汽车偿还债务,这时税务机关说甲已有8、9、10月 3个月没有缴纳税款,不准乙优先受偿。同时,因甲行政违法而被罚款,行政机关也要求缴纳罚款。   请问下面哪个说法正确( )。

A.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应优先于债权和罚款

B.乙可以就抵押的小汽车拍卖后优先于税收和罚款受偿

C.行政机关的罚款应优先于债权和罚款缴纳

D.税务机关、乙的债权和行政罚款按比例同时支付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该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从该条我们可知,在一般情况下,税收的征缴应优先于债权,但对于有抵押、质押、留置的债权就要分情况予以对待。该条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纳税人的财产留置之前,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这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后,那么抵押、质权、留置权就优先于税收受偿。   在本题中,甲与乙签订的抵押合同显然先于所欠税款发生,因此乙就拍卖小汽车所得价款优先于税收受偿,当然,如果小汽车拍卖所得价款不能全部满足债权,那么税收优先于余下的债权执行。又由于税收优先于行政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因此抵押权同样也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受偿,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B。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