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按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历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至2002年12月 31日止,累计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2000万元。该公司200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200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2500万元,该公司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2003年1月1日,甲公司以某项固定资产对乙公司投资,并持有乙公司30%的股份。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8000万元,已提折旧为 2000万元,双方协议价格为6000万元。甲公司计划长期持有乙公司的股份。2003年甲公司对该项投资计提了400万元减值准备。 (2)2003年度,甲公司按权益法确认了对其子公司(丙公司)的投资收益850万元。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3)2003年度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1000万元。 (4)2004年度,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当年宣告分派并发放的现金股利425万元。 (5)2004年度,甲公司冲回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万元,发生赞助支出50万元、非公益性捐赠支出20万元,发生其他应纳税时间性差异800万元、可抵减时间性差异300万元。假定;按所得税税法规定,甲公司计提的各项损失准备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利润,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要求:(1)计算2003年度甲公司的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递延税款的年来余额(注明借方或贷方),并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2)计算2004年度甲公司的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递延税款的年末余额(注明借方或贷方),并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要求写出相关科目的明细科目;不要求编制所得税费用结转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①2003年甲公司应交所得税=(3000+1000+400-850)×33%=1171.5(万元)2003年甲公司递延税款发生额=1000×33%(借方)-[850÷(1-15%)]× 18%(贷方)+400×33%(借方)=330-180+132=282(万元)2003年甲公司的所得税费用=1171.5-282=889.5(万元)或;=(3000-850)×33%+[850÷(1-15%)]×18%=889.5(万元)借:所得税 889.5 递延税款 282 贷;应交税金 1171.5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6000 累计折旧                  2000 贷:固定资产              8000②2003年末递延税款贷方余额=2000×33%-282=378(万元)或(2000-1000-400)×33%+[850÷(1- 15%)]×18%=198+180=378(万元)(2)①2004年末甲公司应交所得税=(2500-20+70+300-800)×33%+[425+ (1-15%)]×18%=2050×33%+90=766.5(万元)2004年甲公司递延税款发生额(贷方减去借方)=(800-300)×33%-90+(20×33%)=81.6(万元)②所得税费用=766.5+81.6=848.1(万元)或(2500+70)×33%=848.1(万元)③2004年递延税款年末余额(贷方)=708+(800-300)×33%-90+(20×33%)=789.6(万元)或[2000-1000-400+1000+(800-300)+ 20]×33%+{850-[425÷(1-15%)]×18%)=699.6+90=789.6(万元)④借:所得税                    848.1 贷;递延税款                  81.6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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