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收藏的《祖国山河一片红》邮票为其邻居乙(镇长)所喜欢,但乙又不愿以市场价购买。2001年,甲申请宅基地建房,乙得知后指示相关人员拖延不办。甲找到乙,乙说如果甲将《祖国山河一片红》邮票以2000元卖给他,则宅基地一事可以办成。2001年3月7日,甲出于无奈,按照乙的要求将该邮票转让给乙,因邮票存放在其表哥丙处,甲立字据承诺10日内交货。5日后,甲的宅基地申请获准。10日后,乙向甲索要邮票时,被告知该邮票已于3日前被丙擅自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双方钱货两讫,甲表示退回邮票款,乙不允,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甲交付邮票。甲提出反诉,请求撤销邮票买卖合同。
对本案的处理,人民法院的正确判决是( )。
A.判令甲交付邮票
B.判令甲返还2000元
C.判令丁返还邮票给乙
D.判令丙赔偿乙的损失
参考答案:B
解析: 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角度分析,丁对甲、乙之间合同不知情,其只能根据权利的外观即此套邮票在丙手中作出判断。保护善意第三人从立法角度来看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则C项错误。根据材料甲、乙二人所签订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因为甲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他受到乙的胁迫。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则A、D项错误。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