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便用自己收藏多年的一件明朝瓷器作抵押,向朋友某乙借款 10万元,借款期为1年。鉴于双方之间的朋友关系,甲与乙仅仅订立了一份抵押协议,而没有去办理抵押登记。但就在抵押协议签订3个月后,甲又背着乙将该瓷器以 1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那么,在借款到期后甲不能如期还款时,乙能否向丙要求就瓷器行使抵押权
A.能,因为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B.能,因为根据物权优先原则,乙在先发生的担保物权优于丙在后发生的受领保持权
C.不能,因为甲与乙没有去办理抵押登记,故不能对抗丙
D.不能,因为甲转让瓷器时没有经过乙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