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崔璨出生在农村,曾在某职高上学,农村和城市的巨大反差,加之经济困难,使得崔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05年4月崔璨盗窃同学王某、李某、金某财物,合计人民币6290元。崔璨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9年3月底,崔璨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崔父多次劝说,反而招致崔璨不满,心生怨恨。某日,崔父再次劝解,引发了崔璨怒火冲天,遂一脚将其踢倒,致使崔父受伤,伤情鉴定为轻伤。其母要求控告崔璨。针对此案,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谁可以提起 ( )
A.崔父
B.崔母
C.崔的叔叔
D.崔父的近亲属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提起自诉的主体
根据《高法解释》第187条规定,自诉人即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案中,由于崔父不属于此等情形,故提起自诉的主体只能是崔父,所以本题应选A。